如今,我国拥有了超大规模和整体市场的明显优势,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推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
通过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等举措,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不正当干预、隐性壁垒门槛等突出问题,全面打通制约国内大循环的堵点,为实体经济赋能。
同时通过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推动国内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促进内外市场规则标准融通,有利于以国内统一大市场为“内核”强力吸引海外中高端要素资源向内汇聚,从而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基础支撑。
在疫情等因素影响下,当前尤其大宗商品企业发展面临很大挑战。
此次,中央发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旨在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的转变。
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与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提升国际竞争合作中的话语权。
意见指出,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
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推动第三方物流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
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加快推进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建设,不断完善交易规则。
加快推动商品市场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鼓励打造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鼓励交易平台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依法发展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
意见明确,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
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
在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基础上,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优化交易场所、交割库等重点基础设施布局。
推动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并向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
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
进一步发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作用,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意见指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
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
强化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
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
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债券市场要素自由流动。
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
加大对资本市场的监督力度,健全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的监管体系,筑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安全底线。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
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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