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完成私募专业化经营分类后,私募登记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二是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三是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第四类资产配置管理人,能够开展跨资产类别配置的投资业务,对机构来说是很诱人的,进行多市场、多策略组合,那么申请私募资产配置管理人有什么要求呢?
一、实际控制人要求。(以下要求满足一条即可)
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中至少一家已经成为中基协普通会员;
2、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中至少包括一家在协会登记三年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该管理人最近三年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5亿元,且已经成为协会观察会员。
二、“一控”要求。
同一实际控制人仅可控制或控股一家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
三、股权稳定性要求。
申请机构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秉承长期投资理念,书面承诺在完成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登记后,继续持有申请机构股权或实际控制不少于三年。
四、高级管理人员要求。
申请机构应具有不少于两名三年以上资产配置工作经历的全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不少于两名五年以上境内外资产管理相关经验(如投资研究、市场营销、运营、合规风控或者资产管理监管机构或者自律组织工作经历等)的全职高级管理人员。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应当主要采取基金中基金(FOF)的投资方式,基金评价可以用智慧304永利代理的云享速评,80%以上的已投基金资产应当投资于已备案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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